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兩個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委任的四位專家顧問,早前建議優先接種疫苗應該為下列組別,包括: 在感染新冠肺炎後可能出現嚴重情況或死亡的高危組別; 具較高風險可能接觸到新冠肺炎病毒,並在感染後將病毒傳染給容易受感染和體弱者的組別;及 對維持社會必要運作尤其重要的人士。 優先接種組別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兩個聯合科學委員會(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及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委任的專家顧問,於2021年1月建議下列組別應優先接種疫苗: 首位:安老院舍/殘疾人士院舍和其他院舍設施的院友及職員; 次位:醫療機構人員及其他具較高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風險的必要服務人員、及六十歲或以上人士;及 第三位:年齡介乎16至59歲有長期健康問題的人士。 因應上述建議,同時考慮了疫苗供應的情況,以及疫苗接種的進度,政府安排以下組別的人士優先接種疫苗: 1)60 歲或以上人士(陪同70歲或以上長者接種疫苗的人士可以獲得接種,最多兩人) 2)醫療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參與抗疫工作人員 3)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院友及員工 4)維持必要公共服務的人員 5)跨境運輸、口岸、港口工作人員 6)餐飲業、街市、超市、便利店員工及速遞員(包括外賣食品速遞員) 7)公共交通從業員(例如:的士/巴士/小巴司機、鐵路車長、車站職員) 8)註冊建造業工人及其他常駐工地人員 9)物業管理人員(例如:保安員、清潔人員、管理處職員) 10)學校教職員(例如:幼稚園、中小學及大學教職員及支援人員;特殊學校職員;校車/保姆車司機及跟車保姆) 11)旅遊業從業員 12)《預防及控制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