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預防和制止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壟斷行為,起草《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 中信解釋,《反壟斷指南》中對於「拒絕交易」的界定為「平台規則、算法、技術、流量分配等方面設置障礙,使交易相對人難以開展交易」,而騰訊旗下社交平台微信此前分別禁止淘寶、抖音等競爭平台分享鏈接的行為,或會被監管部門認定為拒絕交易。 根據中國社科院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解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雙11 」之前發布此一指南,傳遞出要不斷加強互聯網平台領域反壟斷執法的訊號。 該中心表示,上述指南有四大重點,一是對「平台二選一」(要求賣家只能在其中一家平台進行銷售)等限定交易、「大數據殺熟」(對經常購買者售價較高)、「掠奪性定價」(先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排擠其他平台,將競爭者排除後再提高價格不當獲利)等不公平交易行為做出具體規定。 重點二是明確了算法共謀和軸幅協議等壟斷協議。壟斷協議的達成方面,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之間,或與交易相對人可以利用技術手段,利用數據和算法等達成橫向和縱向壟斷協議,即所謂的算法共謀。 徵求意見稿特別提到,平台經濟領域橫向壟斷協議通常具嚴重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反壟斷執法機構鼓勵相關經營者主動報告橫向壟斷協議有關情況並提供重要證據,同時停止涉嫌違法行為並配合調查。 重點三為明確了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集中的申報標準、未達申報標準的查處等。徵求意見稿也將涉及協議控制(VIE)架構的經營者集中,納入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範圍。 重點四是規定可以不界定相關市場的情形。徵求意見稿規定,在橫向壟斷協議以及縱向壟斷協議的違法性認定方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不明確界定相關市場。在特定個案中,如果直接事實證據充分,可以不界定相關市場,直接認定平台經濟領域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 該規定突破傳統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中的「相關市場界定—市場支配地位認定—濫用的認定」的模式,以解決互聯網行業中明顯的濫用行為很難依據傳統認定模式被查處的問題。 中大商學院高級講師李兆波表示,現階段暫未清楚新反壟斷指南是否長遠政策,「如果只係見面就問題不大,但中國市場一向唔開放,依啲企業依家受惠,但如果引入競爭,情況就不可而喻。」 李兆波指,自早前螞蟻上市急暫緩,反映有關當局都注視企業獨大都影響中國經濟穩定,如推數字人民幣,目的就是在二者取得平衡。即使外資未加入,亦想加強內部競爭,不然繼續...